店鋪命名準則之——超凡脫俗,與眾不同
在選擇店鋪名稱時,忌諱使用別人在同行業上已經使用過的音、義相同、相近的名稱。就是不是同行,一般也不用別人的牌號,店鋪名稱有自己的特色、新意才可能被人們所關注。名字雷同或過于相似,就會失去其意義,有時甚至會帶來麻煩。但在我國,不同的產品使用相同的名字,或店鋪名稱中字號相同或相似的情況相當普遍。在商標取名中,集中表現在選用名勝古跡、動植物名稱上,比如,以“長城”為商標的產品至少有長城電腦、長城電扇、長城葡萄酒、長城風雨衣等;以“熊貓”為商標的產品有熊貓照相機、熊貓童裝等。這種重名現象雖然是允許的,但在宣傳上由于缺乏新鮮感,而不容易引起人們的注意,當人們接觸到這個商標名稱時,搞不清它所代表的是什么。當然也就會影響到商標形象的確立。另外,采用這種廣為選用的名詞作商標,在國內可能沒有什么問題,但在國外注冊時卻經常會因為名字雷同問題而遭到拒絕。那么,店鋪經營者怎樣才能做到店鋪名稱命名具有個性化呢?
別出心裁。許多店鋪名稱、商標缺乏個性是因為店鋪經營者在給店鋪取名時用心不夠,從眾選詞而造成的,所以要想克服雷同的問題,就要別出心裁。某地有家“醉翁酒樓”,誰都知道,“醉翁之意不在酒”這個古句,從而使人們對這家酒樓產生興趣。再如,一家小餐館,名為“居無竹”,它取自蘇東坡詩云“寧可食無肉,不可居無竹”,因為“無肉令人瘦,無竹令人俗”??蛇@位老板卻和蘇軾作對,他明言“居無竹”,暗指“食有肉”,說白了就是這里環境雖不高雅,可飯菜卻是極有油水的。
不拘一格。所謂不拘一格,就是突破同類店鋪名稱或產品取名的一般格局,以一種與眾不同的方式來給店鋪取名。不少經營者在給店鋪取名時,都遵循著較為固定的模式,雖然名字不同,但模式一樣,這同樣會影響到店鋪的宣傳效果。
另辟蹊徑。就是避開目前店鋪名稱、商標的常用字,或將一些常用字巧妙組合,或選擇那些尚未引起人們注意的詞,也能使店鋪名稱富有個性。如蝙蝠電扇就起得非常成功,可說是佳名。在店鋪名稱中,字號雷同情況十分普遍,由于我國《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》中對于企業名稱的保護限于名稱,即企業名稱中的地域、字號、行業、組織形式四項完全相同才構成侵權,其中一項不同即為合法登記。于是一些經營者便借此在名稱上大做文章。如一地有多家企業叫“四通”,其中包括加油站、服裝廠、修車攤、醬菜園之類。這些“四通”大多與四通集團沒有關系,為什么不另辟蹊徑,取一個更響亮的名字呢?要解決這一問題,主要靠企業法人掌握一定的命名知識,以及企業登記法規的進一步完善。